上海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是一套免费的户口申报登记文档,专为全国各地用户的户口进行登记,包含了word、excel电子格式。有需要的欢迎下载使用!
1.迁户口专用
申报户口登记表(毕业生、人才等创业就业落户)。
2.本地人专用
申报户口登记表(出生、注销、变更等户口登记)。
一、申请条件
本人、户主、监护人、收养人
二、申请材料
1、出生申报:新生儿监护人或者户主的书面申请报告;《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上仅有母亲信息,没有父亲信息,且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应提供新生儿与父亲的亲子鉴定证明。)
在国(境)外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提交以下材料:国(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子女和父母回国使用的旅行证或者护照;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一方有户口的提交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所生子女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永久)居留权,或者已在住在国连续合法居留满5年的,按照华侨回国定居规定办理。
2、收养申报:书面申请报告;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实施后)或收养公证书(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实施前)。
儿童福利机构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由该机构凭以下材料为其向机构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弃婴(儿)基本情况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弃婴(儿)捡拾证明;公告期疑似弃婴(儿)代养协议;儿童福利机构发布的公告期60天的寻亲公告;儿童福利机构收养资格证明。
3、恢复申报:
(1)、军人退伍、复原、转业、退休移交地方的:书面申请报告;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口注销证明。
(2)、公民出国(境)被注销户口,现回国(入境)要求恢复户口的:书面申请报告;回国(入境)使用的护照或者旅行证;户口注销证明或者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或者单位相关证明。
(3)、因判刑已被注销户口的:书面申请报告;监狱管理部门开具的释放证或者假释通知书、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书或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判决书等。
三、基本流程